
叉车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叉车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叉车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车间、厂区叉车的使用,特制订《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规定如下:
一、责任人
1.叉车司机是叉车驾驶、维护、保养,并为公司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2.叉车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叉车驾驶必须指定专人担任。未经叉车管理人员同意,除叉车司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
3.叉车行驶中驾驶员应集中注意力,不得饮食,打手机和携带他人等。
二、叉车驾驶应注意的问题
1.叉车启动异常应立即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2.车辆启动前,必须检查叉车的制动,货叉,轮胎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叉车启动时应保持较低的启动速度,驾驶员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并注意避让。
3.行驶过程中切勿进行上下操作,不准任何人上下车。
4.叉车应平稳启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上转向时须减速。
5.作业时严禁超载,偏载。
6.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
7.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8.严禁货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9.严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
10.叉车作业时货叉下不得站人。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的范围内不准有人。
11.叉车驾驶员损坏物品,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叉车负责人。
12.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空。
13.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14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关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该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归原处存好。严禁将有关工具随意乱放。
三、维护
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保养。严禁擅自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的行为。定期严格按照叉车厂家的《叉车整车的维护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
叉车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
第八条检查车辆
(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
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第九条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第十条行驶
(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过公司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八)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
(一)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二)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三)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五)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六)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七)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它长时间停留作业。
第十二条停车及注意事项
(一)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二)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三)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四)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按规定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十四条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第十五条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保养及维修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与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以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维修,保持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附则
……此处隐藏22215个字……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5.5.8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5.5.9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5.5.10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40cm,门架须后倾。
5.5.11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5.5.12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5.5.13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5.5.14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5.15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5.5.16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5.5.17停车时必须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拉紧制动手柄,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5.5.18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5.5.19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5.5.20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5.5.21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叉车超负荷作业。
5.5.2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5.23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5.5.24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5.5.25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叉车管理制度151.目的
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厂内作业的叉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3.2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3公司承包商叉车由各承包商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其公司所属部门负责监督。
3.4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4.规定
4.1叉车使用
4.1.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2分钟;
4.1.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
4.1.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4.1.4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4.1.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4.1.6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4.1.7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4.1.8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1.9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要调整两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4.1.10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4.1.11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1.1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1.13严禁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1.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下的卡板和垫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
4.1.15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严禁单货叉作业;
4.1.16货叉在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4.1.17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4.1.18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
4.1.19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示牌的规定;严禁超载;
4.1.20严禁停车后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1.21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
4.1.22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档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4.1.24驾车人员必须持叉车证,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车操作证取得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年审;
4.1.25叉车必须装置防火帽,并经常清理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4.1.26叉车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随时保持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4.1.27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4.1.28严禁在疲劳或其它不适宜的情况下驾车;
4.1.29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4.1.30在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车;
4.2保养
4.2.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详见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如日常点检发现异常,应实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叉车驾驶人员在无资格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4.2.2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4.2.3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首先应对叉车进行预检,记录各项不正常现象,进行相应维护。
4.2.4保养单位
日常保养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使用人负责,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须由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负责。
4.3异常发生对策
4.3.1如出现一般故障或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必须将叉车
停放在安全位置,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修缮等工作。
4.3.2如发生严重事故,则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4.3.3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联系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