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1:35:47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 ……此处隐藏18916个字……中扣缴100元作为水、电、燃气等费用。

5、公司员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

6、员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给予100元的津贴。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条: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统一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卡,在每月15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如遇节假日顺延)。

2、福利礼品由行政人事部发布通知后直接去领取。

第六条:工资核算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劳动法规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

加班工资=日小时基本工资×加班小时数(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算)

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缺勤天数。

(2)迟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积分。

(3)脱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积分。

(4)旷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旷工天数×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计算。

即:日工资-(日工资×30%)=病假工资

(6)婚假:公司员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申请结婚,依法享有3天的带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个星期的不带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婚假)

(7)丧假扣款:员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有薪丧假。

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丧假)

(8)年假/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符合探亲条件,根据路途远近及交通便利等情况,公司给予3天带薪探亲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费

(2)伙食费

(3)违纪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资条形式

(1)应发款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

(2)应扣款项=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应扣合计。

第七条:离职与被解雇员工薪酬支付

1、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应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⑴离职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2、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3、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4、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八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九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一律以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和《员工异动审批表》审批时间为准。

第十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各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再转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2)行政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备案。

(3)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4)各部门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总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发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1、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2、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3、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4、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天。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第三章工资发放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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